零售业态
2014-05-20 14:31:33   来源:   点击:

      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商务部根据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趋势,并借鉴发达国家对零售业态划分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0)进行了修订。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联合发布新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该标准为推荐标准。

  新标准按照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因素,将零售业分为17种业态。

  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一、有店铺零售业态共有12种
1、食杂店
  选址:一般位于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0.3公里,目标顾客以相对固定的居民为主。
     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
     商品(经营)结构:以香烟、饮料、酒、休闲食品为主。
  商品售卖方式:柜台式和自选式相结合。
  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初级或不设立。
2、便利店
  选址:商业中心区、居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办公楼、加油站等
  公共活动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范围小,顾客步行5分钟到达,目标顾客主要为单身者、年轻人。顾客多为有目的的购买。
  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左右,使用率高。
  商品(经营)结构:即时食品、日用小百货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
  商品品种在3000种左右,售价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商品售卖方式: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6小时以上,
  提供即时性食品的辅助设施,开设多项商品性服务项目。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3.折扣店
  选址:居民区、交通要道等租金相对便宜的地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主要为商圈内的居民。
  营业面积:300-5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价格一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自有品牌占有较大的比例。
  商品售卖方式:开架自选,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用工精简,为顾客提供有限的服务。
  管理信息系统:一般。
4、超市
  选址:市、区商业中心、居住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以居民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下。
  商品(经营)结构:经营包装食品和日用品。食品超市与综合超市商品结构不同。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5、大型超市
  选址:市、区商业中心、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及大型居住区附近。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居民、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大众化衣、食、用品齐全,一次性购齐,注重自有品牌开发。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服务功能:设不低于营业面积40%的停车场。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6、仓储式会员店
  选址: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中小零售店、餐饮店、集团购买和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以大众化衣、食、用品为主,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商品品种在4000种左右,实行低价、批量销售。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设相当于营业面积的停车场。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并对顾客实行会员制管理。
7、百货店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心、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追求时尚和品味的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在6000-200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综合性,门类齐全,以服饰、鞋类、箱包、化妆品、礼品、家庭用品、
  家用电器为主。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面售相结合方式。
  服务功能:注重服务,设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项目和设施,功能齐全。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8、专业店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心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有目的选购某类商品的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商品(经营)结构:以销售某类商品为主,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选择余地大。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面售方式。
  服务功能: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9、专卖店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心、专业街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中高档消费者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为主。
  营业面积: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商品(经营)结构:以销售某一品牌系列为主,销售量少、质优、高毛利。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面售方式,商店陈列、照明、包装、广告讲究。
  服务功能:注重品牌声誉,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性服务。
  管理信息系统:一般。
10、家居建材商店
  选址: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或消费者自有房产比较高的地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拥有自有房产的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以改善、建设家庭居住环境有关的装饰、装修等用品、日用杂品、
  技术及服务为主的。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开架自选方式。
  服务功能:提供一站式购足和一条龙服务,停车位300个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较高。
11、购物中心
  分社区型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城郊购物中心三种
  A社区型购物中心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半径为5-10公里。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
  商品(经营)结构:20-40个租赁店,包括大型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饮食
  服务及其他店。
  商品售卖方式:各个租赁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功能:停车位300-500个。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B市区购物中心
  选址:市级商业中心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半径为10-20公里。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内。
  商品(经营)结构:40-100个租赁店,包括百货店家、大型超市、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饮食
  店、杂品店以及娱乐服务设施等。
  商品售卖方式:各个租赁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功能:停车位500个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C城郊购物中心
  选址: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半径为30-50公里以上。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200个租赁店以上,包括百货店家、大型超市、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饮食店、杂品店以及娱乐服务设施等。
  商品售卖方式:各个租赁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功能:停车位1000个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12、工厂直销中心
  选址:一般远离市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多为重视品牌的有目的的购买。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为品牌商品生产商直接设立,商品均为本企业的品牌。
  商品售卖方式:采用自选式售货方式。
  服务功能:多家店共有500个以上停车位。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二、无店铺零售业态共有5种
  1、电视购物
  目标顾客:以电视观众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具有某种特点,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相比,同质性不强。
     商品售卖方式: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展示的渠道。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或自提。
  2、邮购
  目标顾客:以地理上相隔较远的消费者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包装具有规则性,适宜储存和运输。
  商品售卖方式: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展示的渠道,并取得定单。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3、网上商店
  目标顾客:有上网能力,追求快捷性的消费者。
  商品(经营)结构: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相比,同质性强。
  商品售卖方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买卖活动。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4、自动售货亭
  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以香烟和碳酸饮料为主,商品品种在30种以上。
  商品售卖方式:由自动售货机完成售卖活动。
  服务功能:没有服务。
  5、电话购物
  目标顾客:根据不同的产品特点,目标顾客不同。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单一,以某类品种为主。
  商品售卖方式: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或自提。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的企业和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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